案例一: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某华学术不端问题
2025年5月10日,重庆大学发布情况通报:近日,网络上对该校2021级本科学生刘某乔发表论文等情况提出质疑。学校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。经调查,刘某乔系该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某华之女,刘某华安排刘某乔参与了其本人部分署名论文和专利的研究工作,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。此外,刘某华的论文中还存在图片上传错误等学术不严谨问题。
经研究决定,给予刘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免去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;按相关程序撤销刘某乔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。(内容来源:重庆大学官微、光明网)
案例二:某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问题
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,散布不良信息。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一项规定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,并调离教学岗位。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。(内容来源: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)
案例三:某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
陈某出现性骚扰女学生、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。陈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四项、第六项、第九项规定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陈某留党察看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并调离教学岗位。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。(内容来源: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)